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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在东盟地区论坛上谈南海问题
2015-08-10 16:08
     当地时间8月6日,在东亚系列外长会期间,菲律宾外长攻击中国的南海政策,鼓吹针对中国的仲裁案。日本外相则支持菲律宾,并称所有人造岛礁都不能产生合法权益。王毅外长即席全面阐明了中方立场,有针对性地批驳了菲、日的不实之辞。

  王毅说,从今天上午东亚峰会外长会到ARF外长会,一些国家在发言中提到南海问题。中方有必要披露真相、讲清道理,以得到各方的理解和支持。

  首先,南海局势总体是稳定的,并不存在发生重大冲突的可能。因此,中方反对任何夸大分歧、渲染对立、制造紧张的非建设性言行,这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

  中方对南海的航行自由有同样关切。中国大部分货物运输经过南海,南海航行自由对中国同样非常重要。中方一直主张各方根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航行和飞越自由。直到今天,从没有发生一起南海航行自由受到影响的情况。中方愿与各方一道,继续维护好南海的航行与飞越自由。

  至于南沙岛礁争议,这是一个老问题。南海诸岛是中国领土。中国发现、命名南海诸岛已有两千年历史。今年是二战胜利70周年。70年前,中国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依法收复了被日本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沙和西沙群岛,恢复行使主权。当时收复时使用的军舰还是盟国美国提供的。这一历史事实,你们各国的档案中都应有所记载。直至上世纪70年代,有报道称南海下面有石油,一些国家开始陆续侵占岛礁,中国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根据国际法,中国有权维护自身的主权和权益,有权不允许再出现蚕食中国合法权益的非法行径。

  菲律宾代表提到南海问题,但并没有讲出真相。例如,菲律宾声称黄岩岛和南沙有关岛礁属于菲律宾。但事实是,根据确定菲领土范围的1898年《巴黎条约》、1900年《华盛顿条约》、1930年《英美条约》,菲领土范围西部界限为东经118度线。而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完全在东经118度线以西,并不是菲领土。菲律宾独立后,菲国内法和菲缔结的有关条约均认可上述三条约的法律效力,确认菲领土范围限于东经118度。但上世纪70年代后,菲通过4次军事行动,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的8个岛礁,这就是中菲领土争端的真实起源。

  再比如,作为中国南沙岛礁一部分的仁爱礁,菲律宾1999年用一艘旧军舰非法“坐滩”。中方交涉后,菲称因“缺少零部件”暂时无法拖走。之后菲还向中方表示,菲不会成为第一个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国家。但15年过去了,这艘破军舰已锈迹斑斑,菲不但不履行拖走承诺,反而公开声称已偷运水泥等建筑材料到该舰,以进行加固施工。菲外交部3月14日还宣称当年“坐滩”的目的就是为了占领仁爱礁。菲自己戳穿了编造15年的谎言,违背了作出的承诺,哪里还有国际信义。

  刚才,日方代表也提到南海问题,声称所有人造岛礁不能产生合法权利。但我们先看看日本做了什么?这些年来,日本花费100亿日元,用钢筋水泥将海上的一个弹丸之地--冲之鸟礁建造成一个人工岛,然后据此向联合国提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以外大陆架要求。国际社会多数成员认为日方的主张不可思议,没有接受日本的主张。日本在评论别人之前,首先要好好检讨自己的言行。中国不同于日本。我们在南海的权利主张早已存在,没有必要再通过填海造地予以强化。

  中国实际上是南海问题的受害者,但为维护南海和平稳定,我们保持了极大克制。中国的基本主张是,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协商谈判和平解决争议。这一立场今后也不会改变。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过友好协商,已就妥善处理南海问题形成一整套机制:一是通过“双轨思路”处理南海问题,即具体争议由直接当事方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这也是《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四条的规定,中国和东盟10国都已就此做出了承诺;南海的和平稳定则由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维护。我要告诉各位的是,中国与东盟完全有能力维护好这片海域的和平。二是落实《宣言》和磋商“南海行为准则”。当前,落实《宣言》进展顺利。“准则”磋商续有进展,从启动到现在还不到两年时间,我们已通过了两份共识文件,转入“重要和复杂问题”磋商,同意成立两个热线平台并即将开始运作。三是中方主动建议探讨制定“海上风险管控预防性措施”。在这个新平台上,可以讨论各方提出的倡议和设想,如果能达成共识,就可以实施。

  说起倡议,美方最近提出“三个停止”的倡议,但我们认为缺乏可行性。比如,停止的内容是什么?各方主张并不一致,停止的标准是什么?谁来具体制定?这些问题实际上无法解决。中方仍然欢迎各国就维护南海和平稳定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但有关建议应具可操作性,尤其不能持双重标准。

  对于有关国家关注的南海填海造地,这不是现在才有的事情,也不是始于中国。换句话说,南海的“现状”这些年来一直在被人改变。最近,中国首次在南沙群岛部分驻守岛礁上开展一些建设,目的是为了改善驻守工作及生活条件,并且执行严格的环保标准。6月底,中方已宣布完成了陆域吹填,下一步将逐步建设主要用于公益目的的设施,包括综合性灯塔、海上应急救捞设施、气象观测站、海洋科研中心以及医疗和急救设施等。有关设施建成后,中方愿向地区国家开放。作为最大的南海沿岸国,中国有能力、也有义务向地区国家提供这些海上需要的公共产品。

  菲方在东亚峰会外长会和ARF外长会两次提到南海仲裁案,并据此抹黑中国。我想用事实予以回应。首先,由当事国通过直接谈判协商解决争议,是联合国宪章倡导的方向,是普遍的国际实践。更重要的也是《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明确规定。为此,中方一直建议与菲方进行双边对话,这一建议至今有效。但直到今天,菲方仍顽固予以拒绝,这是十分反常的现象。就启动国际仲裁程序而言,正常的作法是首先由当事国达成一致。但菲方既不事先告知中方,又不征求中方同意,强行单方面提起仲裁,中方对这一行径无法理解,只能认为背后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菲方应知晓,中方早已于2006年就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的规定,就不接受仲裁发表排除性声明,这是中方依法行使的正当权利。菲方明知在此情况下,中国不可能接受任何仲裁结果,仍然不惜违背《宣言》第4条规定,违背与中方达成的双边解决共识,执意推进所谓仲裁,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要与中国对抗。菲方的这种做法是否能真正解决问题?是否符合菲律宾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菲律宾人民应知道事情的真相,菲律宾的前途不能被极少数人所绑架。中方奉劝菲方不要一条道走到黑了。中方对话的大门仍然敞开。中菲是撇不开的邻居。奉劝你们还是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我相信,只要双方坐下来认真商谈,总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Foreign Minister Wang Yi put forward a three-point initiative to uphold peace and stability in the South China Sea when speaking at the ASEAN-China Ministerial Meeting (10+1) in Kuala Lumpur, Malaysia on August 5.

First, Stat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region undertake to fully and effectively implement the Declaration o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DOC) in its entirety, accelerate the consultations on a code of conduct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OC), and actively explore “preventive measures on managing risks at sea”.

Second, states outside the region undertake to support the above-mentioned efforts by states in the region, and refrain from taking moves that could raise tension and complicate the situation in the South China Sea.

Third, all states undertake to follow the international law in exercising and upholding the freedom of navigation and over-flight in the South China 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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